12月26日下午,宾阳县法院与横县检察院在宾阳县法院三楼会议室召开共同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联系会议,签订共同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备忘录。宾阳县法院院长覃军、副院长韦继宁,横县检察院检察长覃静之及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会上,双方就《关于规范行政公益诉讼活动的若干意见(试行)》如何实现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行政公诉案件的起诉、受理、审理、执行等阶段的工作保障进行深入交流,以期推动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现实操作性,共同进一步规范行政公益诉讼活动,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会议最后,覃军院长与覃静之检察长共同在备忘录上签字。